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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揭榜挂帅”制度和推进有组织科研,学校决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云南迫切发展问题和学校“双一流”创建等领域,组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揭榜挂帅”项目,强化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重大项目和顶尖成果的前期培育,增强社科团队合作的意识,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竞争力。现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社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及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方向

课题选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申报人需围绕以下选题方向自行拟定选题。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作

的工作报告、《决定》稿的说明和发表的重要讲话,围绕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入开展研究。

(二)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围绕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入开展研究。

(三)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围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入开展研究。

(四)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全面改革,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框架下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深入开展研究。

(五)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研究。

(六)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注重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围绕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深入开展研究。

(七)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抓前端、推中端、促后端,在贯通科技创新全链条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八)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改革,集中政策和资源全链条培育产业,聚链成群,在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九)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做大做强国企民企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文旅产业升级深化改革,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在培育消费新场景新增长点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一)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完善流通体制深化改革,优化重塑全省物流体系,在以物流带贸易促开放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二)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改革,积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基金,在壮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三)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改革,做好绿电、林业、碳汇等文章,在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四)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加强民生建设深化改革,抓实增收、就业、教育、医疗和关爱“一老一小”等工作,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问题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五)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提升边疆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研究。

(十六)对标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标准,结合学校“双一流”创建工作实际,围绕加强学校优势学科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内容做好文理工相融合的咨政研究工作,在提高“高峰学科”“高原学科”服务社会能力和成效上有新发展,深入开展研究。

二、申报项目经费

2024年社科揭榜挂帅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6万元/项。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及项目质量等情况拟定。

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批拨付,超支不补。立项时拨付课题经费不超过30%,结题时拨付剩余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以及其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合理支出等。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学科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涉及的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填写。社科揭榜挂帅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3年,建议从202412月开始计算。

(二)已获得各级各类课题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用于申报校社科揭榜挂帅项目。重复申报获得立项的,一经查实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人文社科院2年内不受理该课题负责人的各类课题申报。

(三)昆明理工大学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教师均可申报本

项目,以下人员除外:

1.有在研的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重大项目、校人文社科创新团队和新型智库的负责人;有在研的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社科揭榜挂帅重点项目,可以申报重大项目。

2.5年来,被终止研究的厅级及以上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3.5年来,因师德师风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人员。

(四)请务必如实填写申报相关材料,并保证符合学术规

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材料和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

本年度获立项的社科揭榜挂帅项目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在研期间,须每年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2.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团队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认定的T类学术论文2篇;或A1类学术论文/T类应用成果5篇及以上;或A类学术著作2部及以上。

3.负责人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云南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及以上。

(二)重点项目

本年度获立项的社科揭榜挂帅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在研期间,须每年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2.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团队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认定的T类学术论文1篇;或A1类学术论文/T类应用成果2篇及以上;或A类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3.负责人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云南省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

此外,用于社科揭榜挂帅项目结题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培育项目、创新团队、新型智库、学术精品等培育项目/平台的结题成果。用于社科揭榜挂帅项目结题的项目、成果和奖项均要求昆明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单位。

五、申报安排

本次社科揭榜挂帅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在2024102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申报清单统一交到学校人文社科院。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51470769@qq.com

联系人:彭颖 电话:65933413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

2.申报清单


                                       人文社科院

                       2024109


1.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doc 已下载
2.申报清单.xls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