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经费资助额度
(一)教师类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咨询报告、专著等为主。
(二)研究生类项目:资助额度1万元,申报人为在读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人是研一学生,研究期限为2年,研二学生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或学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专著等为主。
(三)专项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仅限教师申报。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咨询报告、专著等为主。本次申报受理的专项项目类别为“三个定位”“思政课研究”和“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申报人如申报专项,请在项目申报书封面进行选择。专项项目与教师类项目统一评审,不单设指标。
以上所有类别的项目起始时间均为2025年3月1日。
二、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格除符合《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见附件)中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师类项目及“三个定位”“思政课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报“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的,不设职称限制,年龄不超过36岁,即出生时间在1988年12月以后。
(二)研究生类项目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已主持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或已获得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项目时需有导师的推荐意见。立项后导师要做好指导及督促工作,确保学生能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有研究生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的,下一年度不再受理该学院教育厅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
三、申报说明
教师类项目及专项项目实行部分限额申报,社科类学院申报
不限项,自科类学院每个学院限报2项,机关每个部门限报1项。研究生类项目限社科类学院申报,每个学院限报3项。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社科类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力度,扩大培育范围,做好人文社科研究队伍建设,同时支撑学位点建设需要,经专家评审建议可以立项但超过学校立项计划的,有发展需要并且有条件的学院(部门)可以申请自筹项目,自筹项目经费从教育服务经费或科研提成经费中列支,支持额度为教师类项目2万元/项,研究生项目1万元/项。
为助推学校文科学科建设,培养和提升研究生参与科研的能力,本年度研究生项目在学院推荐申报的3项外,继续开放导师推荐申报渠道。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可以推荐符合本通知中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的直接指导的研究生申报教育厅研究生项目。推荐导师在项目执行周期内最多可以推荐2个研究生项目申报,并须在申请书中导师推荐意见栏中签署导师推荐意见并明确承诺为项目研究提供不少于1万元/项的研究经费支持,立项后导师要做好指导及督促工作,确保学生能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四、申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根据申报类别填报相应申请评审书(见附件),请详细阅读申请评审书封二“填写说明”,申请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注意: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第十二条和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第十三条所列出需要提交的附件与申请评审书一同装订。
(二)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弘扬科学精神,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氛围,人文社科研究院将持续加强科研诚信监管,本年度教育厅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均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请认真阅读申报资格说明,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评审书不予受理。
(四)教育厅基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由学院
(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纸质“项目申报明细表”(见附件)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亲笔签字)、“申请评审书”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及以上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51470769@qq.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5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2日16:30前交到人文社科院,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彭颖 联系电话:65933413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
版)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
书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
书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项目申报明细表
人文社科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