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云南省哲社办《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云南省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发布,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的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资助额度、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等按照《公告》和《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及申报所需材料请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www.nopss.gov.cn/n1/2025/1020/c431029-40585781.html),《通知》请登录云南省宣传网-理论社科-国家项目-项目申报中查看。
二、申报安排
(一)本次申报由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各学院在2025年11月19日前组织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到人文社科院办理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事宜。同时提交学院审核盖章的《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和《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组织申报承诺书》(见附件)纸质件各1份。
(二)我校申报人请在2025年11月20日前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完成网络申报。
请按以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3、 申报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不超过4万字,申请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来代替文字表述。
(三)《申请书》排版须整洁规范,申请人要严格对照“填写说明”和“填写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四)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五)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是论文或专著,且须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高度相关。其中,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和《申请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六)填报的“首席专家承担项目目录”“首席专家发表成果目录”须真实,不得以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或研究项目代替,且须在申报系统中完整上传证明材料(PDF版)。
(七)一律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或内容敏感的材料(涉密文件、内部资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纳或采用证明,以及上述材料的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上传至投标系统。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附件,文档内部标注“按保密相关规定,此材料不得上传互联网系统”。
(八)上传申报系统的《申请书》(PDF版)须边界整齐、内容清晰,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且要填写明确意见。其中,“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的省级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为准,不再另行签字盖章。
(九)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且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组建课题组成员,建议由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担任子课题负责人。如获中标,申请人要兑现申报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排版须整洁规范,申请人要严格对照“填写说明”和“填写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校内联系人:彭颖 联系电话:65933413
附件: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组织申报承诺书
人文社科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