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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云南省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发布,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的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资助额度、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等按照《公告》和《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及申报所需材料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和下载(http://www.nopss.gov.cn/n1/2026/1020/c431029-40818334.html),《通知》登录云南省宣传网-理论社科-国家项目-项目申报中查看。

二、申报安排

(一)本次申报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报送材料。各学院在2026年11月16日前将学院审核后盖章的纸质《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审核表》(每个推荐申报项目1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及可编辑电子版、《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组织申报承诺书》1份交到人文社科院。

(二)本项目以线上网络填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申报。申请人请在11月19日11:00前将定稿的纸质《申请书》4份(100克A3纸双面印制)交到人文社科院。定稿的纸质《申请书》要符合要求,所有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表14和表15除外)。请提前安排好盖章相关事宜,以避免出现未按时完成系统申报导致申报失败的情况。申请人在11月20日14:00前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按照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设计论证不超过4万字,申请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来代替文字表述。

(三)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提交的2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是论文或专著,且须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高度相关。其中,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和《申请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填报的“首席专家承担项目目录”“首席专家发表成果目录”须真实,不得以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或研究项目代替,且须在申报系统中完整上传证明材料(PDF版)。一律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或内容敏感的材料(涉密文件、内部资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纳或采用证明,以及上述材料的原文档、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附件,文档内部标注“按保密相关规定,此材料不得上传互联网系统”。

(五)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投标书》(PDF版)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且要填写明确意见。

(六) 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且子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组建项目组成员,建议由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担任子课题负责人。如获立项,申请人要兑现申报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校内联系人:彭颖   联系电话:65933413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审核表

2.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3.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组织申报承诺书

人文社科院

2026年10月27日

1. 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审核表.doc 已下载次
2.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已下载次
3.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组织申报承诺书.doc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