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院于近期启动2025年度教育厅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5年5月前到期尚未申请结题的教育厅项目;
(二)2024年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退回补充材料的项目;
(三)其他已到期限尚未申请结项的项目。
以上项目均包含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项目。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结题(验收)的材料包括:
1. 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一式一份);
2. 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一份);
3. 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两份);
4. 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5. 项目阶段性成果:论文(若有检索,请附检索报告)、决策咨询报或其他可以提供的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除阶段性成果外,均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袋封面”(见附件),并粘贴到资料袋,所有材料装袋报送。
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经费结算需财务审核,由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项目发表的论文须有本项目资助的标注。
(二)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教育厅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排版超过两个版面的,用A3纸双面打印。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三)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联系人:彭颖 联系电话:65933413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
2.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
3.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4.教育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5.教育厅项目验收材料袋封面
6.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人文社科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