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中对项目执行年限的要求,决定对截至2025年7月到期应结题的精品培育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昆理工大校发〔2023〕1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结题材料
(一)结项证书(A4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结项审批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的精品培育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4)。
四、结题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
请相关部门统一收集结题材料签字盖章后,在2025年8月25日-8月28日提交结题材料到人文院,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wldm@kust.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请将结题成果提前录入科研系统。
著作类:在科研系统自行登记,并提交著作一本到办公楼602室(贾崯老师)进行审核。
论文类:在科研系统自行登记,上传论文PDF,人文院会对其进行审核。
咨政报告类:请带齐相关材料到办公楼602室(刘垚老师)进行级别审核认定。
(二)本次到期应结题项目,如项目研究未完成或未达到结题成果要求,可给予一次延期的机会(最多可延期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由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精品培育项目结项审批表
2.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培育项目结项证书(2023立项)
3.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4.2023年立项的精品培育项目清单
人文社科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