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级创新团队:
为规范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强化过程性监督,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理工大校发〔2023〕18号)要求,现将校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校级创新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一)基本任务完成度达到50%,高端成果或其他成果完成度达到50%。
(二)哲学社会科学校级创新团队取得的各类成果,不能用于校新型智库、社科培育项目、学术精品培育项目的结题。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模版见附件2);
(二)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页):成果证明(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专著封面,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学术活动记录(会议通知、参会照片、签到表等)。
以上提交的全部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呈贡校区行政办公楼602室,电子(可编辑)版以团队名称命名为一个文件夹发送至人文社科院联系人邮箱。
四、考核程序
团队自查(对照学校关于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和任务书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和《中期考核表》)、学院初审(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学校人文社科院组织进行考核。
五、联系方式
地址:呈贡校区行政办公楼602室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创新团队立项名单
2.昆明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报告(模版)
人文社科院
2025年3月18日